1、中心领导
本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为主,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心主任、副主任由学校直接任命。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副主任分管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对外交流。
中心主任:王水莲教授;中心副主任:尹德明研究员、贺长青高级实验师
2、管理体制
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实验教学中心,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对仪器设备、实验项目、教学研究、队伍建设、日常事务、对外开放等工作实行全方位的领导和管理,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中心根据学科及教学资源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进行统一调整,优化组合,建立了9个实验室和3个标本室,并配备相应的准备室、仪器室等其他实验用房,分别由专人负责,另外,中心下属有3个校内教学实践基地和20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中心制定和健全了各种规章管理制度。中心内各实验室和校内教学实践基地由专人负责,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验经费、实验用房实行统一管理,实验消耗品特别是有毒物品使用严格实行审批制度等,校外教学基地采取中心与基地所在单位联合、协作的管理方式,充分保证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和教学的效果。此外,中心还设置了资料档案室,储放实验教学相关文件、部分学生实验报告、实验考试试卷、教师实验教学个人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