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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廉洁自律规定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4/27 12:21:00  |  点击:

中心担负着实验教学用器材、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反府倡廉、拒腐防变,保证自觉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一、中心所有人员在招投标和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和透明的原则,杜绝一切暗箱操作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二、中心所有人员在招投标和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等钱物。

三、中心所有人员在招投标和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货方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

四、中心所有人员在招投标和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供货方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五、中心实验教学用器材、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每年分两次集中统一招标采购。部分急需而库存又没有的物品,单价在200元以上或总价达300元以上的,原则上由两人共同采购。

    六、学院所有人员对中心在招投标和采购过程中的廉洁自律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中心任何人违反上述廉洁自律行为,应向学院举报,学院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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